商務部11月20日發布2019年第51號公告,決定終止對原產于日本和臺灣地區的進口甲乙酮的反傾銷期終復審調查,自2019年11月21日起,對原產于日本和臺灣地區的進口甲乙酮不再征收反傾銷稅。
商務部自2007年11月起對原產于日本和臺灣地區等的進口甲乙酮實施反傾銷措施。2018年11月,應中國大陸產業申請,商務部發起本次期終復審調查。
來源: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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